建设创新型国家,实现成为世界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,需要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。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地指出:“对科学兴趣的引导和培养要从娃娃抓起,使他们更多了解科学知识,掌握科学方法,形成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。”
重视青少年科学素养教育,增强其科学兴趣、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,这是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、关系到能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问题。
在我国义务教育《小学科学课程标准》(2017)中,把科学素养定义为“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及其对社会与个人的影响,知道基本的科学方法,认识科学本质,树立科学思想,崇尚科学精神,并具备一定的运用它们处理实际问题、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”。让每个孩子具备科学素养,成为21世纪有较高科学素养的公民,需要我们扎实做好许多工作,才能实现这一目标。
首先,建议制定振兴科学教育的法律,各级教育部门则依法制定改革科学教育的政策与措施。依法治教是世界各国改革与发展教育的基本经验,也是科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有效措施。例如,日本从1953年开始制定并严格实施《理科教育振兴法》,该法规定了理科教育(即科学教育)在国民教育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,指出“理科教育作为构建文化型国家的基础,具有重要的教育使命”,其目的是“通过理科教育在传授知识、培养技能的同时,培养具有创造能力、能够合理安排日常生活并能为国家的发展作出贡献的有为国民”。
其次,高度重视科学教育,尤其是幼儿园和小学的科学教育。历史上,科学教育主要是从中学开始。但当代认知科学(包括脑科学)、科学教育学和学习科学的研究都表明,幼儿园和小学开展科学教育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大有裨益。因此,当今各国科学教育都是“从娃娃抓起”。我们要转变观念,重视学前儿童和小学生的科学教育,抓好科学教学改革。
抓好科学教学改革,关键是科学教师。一方面,要重视幼儿园和小学科学教师的专业发展,通过校本培训和高水平的教研活动,促进科学教学水平的提升。另一方面,科学教师要遵循规律,做好教学工作:(1)依据科学课程标准和教材,掌握课改中所提倡的科学教学理念进行备课、教学和评价;(2)重视从儿童的学习发展规律出发设计和实施课堂教学,即要引发儿童对自然现象的天然兴趣和好奇心,引出他们对所学课题的已有想法和经验,重视利用“儿童的科学”(俗称“前概念”)推动其观念转变和意义建构,促进他们理解科学事实、思想和概念;(3)利用科学教育研究的成果,发挥学习性评价(形成性评价)在科学课程与教学中的作用,以有效的评价促进学生学科学、懂科学、做科学;(4)利用科学实验设备和材料教学生动手(hands-on)做科学,同时帮助学生发展科学思维(minds-on),对实验结果开展讨论与论辩,培养学生勇于探索、敢于批评、追求真实的科学精神;(5)把学校科学教育与校外科普结合起来,利用科技场馆和网络提供的科教资源促进学生学习科学,提高其科学素养。
总之,培养孩子的科学素养是我国当前教育改革中一项重大任务。完成这一重大任务,需要政府、学校和科学教师一起努力,需要充分发挥法律、政策和科学教育研究的作用。
(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所长、教授,兼任首都师范大学科学教育研究中心主任)